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2025年4月14日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YIN CHU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1.主要职能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对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4)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
(5)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6)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8)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9)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
(10)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银川市人民检察院预算主要是本
级预算,没有二级单位预算。
二、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见附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见附表
三、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年收入36,987,116.84元,比2015年32,636,991.89元增加4350124.95元,增长13.33%;支出39,367,443.54元,比2015年35,240,497.35元增加4126946.19元,增长11.71%。
2.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987,116.8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82,306.50元,占89.71%;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3,804,810.34元,占10.29%。
3.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367,443.54元,其中:基本支出25,196,153.71元,占64.00%;项目支出14,171,289.83元,占36.00%;经营支出0元,占0%。
4.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3,182,306.50元,支出总决算35,562,633.20元。与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32,626,606.84元相比增加555699.66元,增长1.70%;与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35,230,112.30元相比增加332520.9元,增长0.94%。
5.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5,562,633.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34%。与2015年财政拨款35,230,112.30支出相比增加332520.9元,增长1.3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5,562,633.2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31,359,074.24元,占88.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16,481.70元,占4.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45,277.26元,占4.06%;住房保障支出1,141,800.00元,占3.21%。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2,47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562,633.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司法体制改革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警察工资增加;二是2016年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三是用2015年结转资金支出。
6.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91,343.37元,其中:人员经费21,795,098.81元,公用经费3,396,244.5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8,230,966.61元,较2015年度决算数16,589,629.48增加1641337.13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后员额制检察官、司法警察工资水平提高。
(2)商品和服务支出3,035,139.58元,较2015年度决算数1,603,966.82元增加1431172.76元,增长89.2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长,公车改革实施公车补贴。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564,132.20元,较2015年度决算数4,844,001.84元减少1279869.64元,下降26.42%。主要原因是2016下半年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
(4)其他资本性支出361,104.98元,较2015年决算数659,687.69元减少298582.71元,下降45.26%。主要原因是2016年采购减少。
7.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73,700.00元,支出决算为442,966.88元,完成预算的50.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8,586.58元,完成预算的53.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80.30元,完成预算的20.5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因公出国(境)、接待费用及公务车辆改革收回导致运行费的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602,681.40 元减少159714.52元,下降26.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15年550,808.45元减少122221.87元,下降22.1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车改革,降低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比15年51,872.95元支出决算减少37492.65元,下降72.28%。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28,586.58元,占9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380.30元,占3.25%。具体情况如下:
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28,586.5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28,586.58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租用、维修、保险、汽油、过路停车等支出。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③公务接待费支出14,380.3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4,380.30元,主要用于院机关日常公务接待。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80人。无国外接待费支出及批次、人次。
8.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此表数据为空。
9.2016年其他需要事项情况说明:
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银川市检察院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96,244.56元,比2015年2,263,654.51元增加1132590.05元,增长50.0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车改革后的公务交通补贴。
⑵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银川市检察院本级政府采购预算1,14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2,546,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39%。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7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2,17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3.88%。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70,000.00元,支出决算总额376,7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4%。
⑶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5,712平方米,共有车辆1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殊用车2辆,另有2辆已上缴财政,等拍卖后下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从预算绩效目标编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增强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切实提高本单位预算管理水平。
⑸其他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四、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指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4.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 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8.“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